联系方式 在线留言 网站地图

专注青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

12年财税经验,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工商代理注册服务

24小时服务热线

15020070277

15806580877

资讯中心 - NEWS CENTER -
联系我们 - Contact Us -
青岛城阳誉腾注册公司
财税咨询热线:15020070277

电话:15806580877

传真:15020070277

邮箱:316199659@qq.com

地址:青岛城阳市民中心西紫荆公馆1号楼359-39号网点

分部:万科广告产业园25号楼114号商铺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相关政策NEWS CENTER 资讯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青岛装修设计 作者:六点装饰设计 发布时间:2017-06-07 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

 

  为配合增值税税率的简并,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的“11%税率”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11%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11%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调整后的表式见附件1,所涉及的填写说明调整内容见附件3。

  二、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的第8栏“其他”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调整后的表式见附件2,所涉及的填写说明调整内容见附件3。

  三、本公告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3.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调整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5月23日


青岛誉腾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专业提供青岛城阳代办工商营业执照、城阳代理记账、城阳注册公司、城阳工商注册、城阳公司注册、代办个体营业执照等业务。 http://www.qdyuteng.com/